
原 文:
Men will confess to murder or arson, to false teeth or a wig, but will not own up to a lack of humor.
原 譯:
人們愿意向殺人放火,向假牙假發坦白,但是不愿擁有幽默。
辨 析:
原譯的邏輯上存在問題,主要是因為譯者錯誤地將 "to" 理解為表示方向的介詞 "向"。實際上,"to" 作為介詞,除了表示方向外,還有許多其他習慣用法,用于表達句子成分之間的各種關系。在 "confess to" 這個短語中,"to" 并不表示方向或對象,而是表示坦白的內容。例如:He confessed to stealing his friend's money.(他承認自己偷了朋友的錢。)
要表達 "向某人坦白" 的意思,英語中通常使用 "before",如:The young man confessed before the priest.(年輕人向牧師懺悔。)此外,"own up" 的意思是 "承認" 而不是 "擁有",因此,原句的正確翻譯應為:人們會坦白自己犯的謀殺罪或放火罪,會承認自己戴的是假牙或假發,但是不肯承認自己缺乏幽默感。
另外,"confess" 是一個及物動詞,其賓語可以是坦白的內容,如:He confessed the theft.(他承認了偷竊行為。)
也可以是坦白者,類似于 "dress" 或 "seat" 的用法,如:He confessed himself to have made the mistake.(他承認自己犯了錯誤。)
還可以是帶有賓語補語的復合賓語,如:He confessed himself (to be) guilty.(他承認自己有罪。)
甚至可以倒裝,如:The priest confessed the young man.(牧師聽取了年輕人的懺悔。)
這些都說明了 "confess" 的用法多樣性和介詞 "to" 在不同語境中的復雜性。